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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来谈谈第类权利的主权问题难以回避

因此,在我看来,更明智的做法是,不要将大规模或自动入籍问题本身视为侵犯人权的行为,而应将其视为俄罗斯更广泛行为模式的一部分,从而构成侵犯人权的行为。这种侵犯并非在于克里米亚一个原本不想要俄罗斯护照的人突然获得了护照,而在于如果该人拒绝俄罗斯国籍,他将在日常生活中,作为自己国家的外国人,承受诸多不利后果。无论是对拒绝俄罗斯国籍的人,还是对已获得俄罗斯国籍但并不想要的人,施加这些后果都可能导致侵犯人权——从难以获得公共服务到男性居民必须在俄罗斯武装部队服义务兵役。评估此类不利后果的最恰当权利是《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规定的私人和家庭生活权,该权利在移民领域尤其受到广泛诉讼。

个重要的附加角度是非歧视

即将《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与第14条结合起来解读。法院可以从基于国籍的歧视和基于语言和种族的歧视的角度来审视平等问题,例如克里米亚鞑靼人的处境。尤其是,法院可以因此(如果事实证明)驳回俄罗斯关于其只是在其领土上实施移民控制的任何论点。即使假设俄罗斯是克里米亚的合法主权者,并且拒绝俄罗斯国籍的个人理应被视为受移民限制的外国人,但他们与俄罗斯联邦的其 退出数据 他外国人的地位也不尽相同。受影响的个人在克里米亚出生并度过了大半生,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愿表达与俄罗斯国家的归属感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并且根据法院的反歧视法,平等并不简单地意味着以相同的方式对待处于相同地位的人,还意味着以不同的方式对待处于明显不同地位的人(Thlimmenos v. Greece,第 44 段)。

返回祖国的权利

《欧洲人权公约》第四议定书第三条,题为“禁止驱逐国民”,规定如下:

任何人不得以单独或集体措施

被驱逐出其本国领土。
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进入其国籍国领土的权利。
显然,这项条款的目的是防止一国驱逐其本国国民,或阻止其返回,无论是作为惩 开源的防病毒软件因其良 罚还是其他目的(再次考虑遣返ISIS武装分子等问题)。但至少从文本上看,这项条款并无任何障碍,可以适用于控制他国领土的第三国,驱逐或阻止非本国国民的个人返回——例如,如果英国在占领伊拉克期间,将伊拉克国民驱逐出伊拉克或阻止其返回,则原则上可以适用这项条款。

如果情况确实如此,那么俄罗斯可能因驱逐乌克兰公民出克里米亚 手机号码 或阻止他们返回克里米亚而根据《条约》第3条第4款承担责任,前提是克里米亚是乌克兰的主权领土。换句话说,如果俄罗斯阻止一名乌克兰籍的现在我们来谈谈第 克里米亚鞑靼人返回克里米亚,而克里米亚是“其所属国的领土”,那么俄罗斯就违反了《条约》第3条第2款第4款。从逻辑上讲,法院裁定违反《条约》第3条第4款的唯一途径是将主权问题作为先决问题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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