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司法系统关于哪些人被归类为非雇员的决定暴露出联合国非工作人员缺乏合理手段来有效保护其权利。
《特权和豁免公约》第29条明确规定,联合国应建立适当的方式解决因联合国作为当事方的合同或其他私法性质的争议。然而,迄今为止,联合国尚未制定正式程序来确保非工作人员履行这一义务。
国内法院
国内法院可能是解决联合国
与其非工作人员之间纠纷的有效途径。
在2006年的“巴贝诉国际劳工组织”案中,西班牙法院撤销了国际劳工组织的豁免权,并宣布该国际组织与原告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原告与该组织签署了多份“外部合作”合同,但全职在位于马德里的国际劳工组织办公场所工作。法院在裁决中援引了《欧洲国家豁免公约》第5条,该条规定,“如果诉讼涉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雇佣合同,且工作必须在法院地国领土上进行”,则任何缔约国不得主张免受另一缔约国法院的管辖。西班牙法院认为,该条款“明显类比”适用于国际组织。
类似的考量也适用于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即那些为使用在线和/或智 电报列表 能手机应用程序运营的公司(例如 Uber、Cabify 和 Deliveroo)工作的人。这些公司雇佣自由职业者和按需工作者,并将他们归类为独立承包商,这引发了人们对其雇佣关系和工人权利的严重担忧。
2016年,英国就业法庭裁定, Uber司机符合1996年《就业权利法》定义的“工人”,因此有权享受最低工资和带薪假期。英国法庭认为,“司机提供熟练劳动力,Uber正是通过这些劳动力提供服务并赚取利润”。
圣保罗上诉法院裁定
一名Uber司机胜诉,要求该公司签订正式雇佣合同并遵守国内劳动法。巴西法院认为,Uber司机属于雇员,因为他们缺乏自主定价权,其评级制度相当于行为准则,并且使用间接手段来获取司机的“最大可用性”。
同样,巴黎上诉法院在2019年的一项裁决中裁定,Uber司机并非Uber所声 马克龙将在布鲁塞尔与乌克兰总统弗 称的“独立劳动者”,而是与Uber之间存在一种“从属关系”,相当于“劳动合同”。法院的裁决依据是,Uber司机没有选择客户或自行收费的自由。
从这些裁决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越来越多的“非 手机号码 常规”工人成功地建立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并在国内法庭上维护其劳动权利。这清楚地表明,争议法庭/上诉法庭的诉诸法庭的门槛应该重新审视。在此之前,国内法庭可能是受害的联合国编外人员改善工作条件的唯一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