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有人告诉你,你家屋顶上有个洞。你出去买修补材料,回家后就开始动手。然而,修到一半时,你发现洞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原来你没有足够的材料来好好修补它。
如果我们不谨慎,在《公约》体系的新时代,欧洲人权法院判决不执行的挑战及其应对措施将面临同样的结果。问题的规模被低估了——因此,应对措施不足的风险非常大。不执行的规模可以通过评估该问题的最佳指标来衡量。
总体判断主要判断
欧洲人权法院待审的判决大多是由重复案件构成。为了结案,必须为案件中的个别申请人伸张正义。这通常涉及赔偿金的支付;或者可能涉及重审或对相关事件进行适当调查。
基于这些措施得出的统计数据并非衡量《欧洲人权公约》体系整体有效性的最佳指标。
如果该系统要有效运作,斯特拉斯堡法院的判决不仅需 Viber 号码数据 要为个人伸张正义,还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或实际改革,以确保同样的违法行为不会在整个社会再次发生。
衡量此类改革是否正在进行的最佳方法是查看领先案件的统计数据。需要提醒的是,领先判决是指那些发现一个国家存在新的重大或系统性问题的判决。
因此每项领先判决都代表着
个需要解决的人权问题——一个影响整个社会的更广泛问题。如果领先判 漫长的招标过程 决未能结案,则意味着潜在的人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每一项未执行的领先判决都对欧洲来说是一个道德问题(因为人权问 手机号码 题持续存在);对法院来说也是一个实际问题(因为它们可能导致重复申请,从而增加积压案件并威胁其持续运作)。
因此,衡量《欧洲人权公约》体系有效性的一个好方法执行并衡量这些 是分析各国执行主导性判决的情况。